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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下乡家电有假冒强化监管净市场

※发布时间:2017-6-25 17:23:4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桂林市严厉打击“家电下乡”名义兜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加强经营者的自律,强化市场监管,确保“家电下乡”市场的规范有序。

  去年12月以来,桂林市工商部门检查相关经营场所169个,检查农村家电经营部1087户,无照经营电器经营部16个,查处市区及临桂、平乐等县多起制售翻新家电的违法行为。

  去年12月下旬,临桂县工商部门接到群众投诉:在乡镇赶圩时购买的家电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工商部门立即开展调查,发现张某分别在临桂县3个圩场销售翻新的旧家电、“三无”电暖器、电水壶等。在销售中,张某声称为了配合国家搞活流通、激活农村消费的“家电下乡”政策,将家电送货下乡,低价销售。执法人员在张某的临时仓库查获翻新的电视机46台。张某承认他将几十元一台收购来的废旧电视机换上新壳,以每台300元的价格出售。

  今年4月22日,平乐县沙子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在沙子镇农贸市场巡查时,发现市场一角挂着的2米长的“家电下乡”下有人销售电热炉。经营者谭某称这些电热炉具有环保、节能的特点,因为是“家电下乡”产品,特别优惠农民,每台只售120元。执法人员要求谭某提供该产品作为“家电下乡”指定品牌的相关材料时,他无法提供。据查,谭某从荔浦县一家企业购进19台电热炉后,自己拉起“家电下乡”,在沙子农贸市场内销售这些电热炉。执法人员要求他立即停止假冒“家电下乡”名义违法经营家电行为,并对他进行立案处理。

  7月,桂林市工商执法人员在市内一家电市场检查时,发现并查扣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往农村市场的假冒“金正”牌DVD机22台,假冒“TCL”、“中兴”、“金信”等10余个品牌的手机65部。

  目前,桂林市工商局根据《广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流通环节汽车摩托车家电下乡产品经营者自律制度》,针对“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切实“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秩序。同时,严格农村市场主体准入,要求经营者在进货时必须建立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对索证索票分类保管,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对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一律不准销售。工商部门除监督商家落实为农民提供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使用、上门维修等服务外,对违反政策、不履行投标承诺及中标协议、骗取补贴资金、坑农害农以及市场秩序等行为,给予扣缴金甚至取消“家电下乡”产品及中标企业资格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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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桂林家电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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